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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南大学图书馆20万元以下电子资源(数据库)采购细则

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资源(数据库)的采购流程,执行东南大学校招标[2017]3号文件“2017年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-关于图书馆“关于2018-2020年电子资源(数据库)的采购报告”的决定”中关于“采购集团外20万元以下电子资源(数据库)”的要求,特制订本细则。
第二条 电子资源(数据库)是图书馆为全校师生提供的各类文献信息资源在线服务产品,以下称“电子资源”。
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“中国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”(DRAA)和“江苏省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系统”(JALIS)集团采购之外,图书馆拟采购的、金额20万元以下的电子资源。
第四条 采购原则
(1)合法性:采购程序应当符合国家、学校相关规定。电子资源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。
(2)专业性:根据我校的专业设置、学科发展规划及教学科研需求,有针对性地采购各类电子资源。
(3)经济性:采购前与本馆纸本文献或其他电子资源进行查重比较,制定可行性、经济性采购方案。
第五条 采购流程
(1)信息搜集
搜集整理与学校学科相关的电子资源信息,搜集信息的途径包括:进出口公司、电子资源供应商/代理商提供的产品目录信息、院系推荐、同类高校图书馆馆藏对比等。院系推荐需提交“电子资源荐购申请表”。
(2)联系试用
对有采购意向的电子资源,经图书馆“馆藏发展委员会”审议通过后,供应商/代理商提供至少一个月试用期。图书馆在主页上发布电子资源试用信息。试用期内,供应商/代理商对馆员进行使用培训。
(3)电子资源评估
试用结束后,由相关学科馆员对该电子资源进行综合评估,收集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师、同学意见及电子资源使用情况(点击率、下载情况等)等,撰写“试用电子资源评估报告”并提交至图书馆馆藏发展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拟采购该电子资源。
(4)确定方案
由主管馆长和3-5名馆藏发展委员会成员组成谈判小组,与拟采购电子资源供应商/代理商就采购方案、采购价格、访问方式、售后服务、培训等进行谈判。谈判小组将结果报请图书馆藏馆发展委员会审议,并集体建议是否正式采购该电子资源。最终订购方案和订购价格须经图书馆馆务会研究通过。
(5)签署合同
采访馆员与电子资源供应商/代理商就购买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进一步协商,报请主管馆长审阅。合同最终条款确定后,由馆长签署合同并加盖图书馆公章。
(6)开通推广
电子资源供应商/代理商向我校用户正式开通电子资源访问权限,经采访馆员和学科馆员再次测试,可正常使用后即在图书馆网站发布公告,同时进行新增电子资源宣传和推广。
(7)付款报帐
签署合同后,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及付款方式,由采编部负责付款、报帐。
(8)维护协调
采访馆员和学科馆员共同监督电子资源使用状态。如果在使用中出现故障,需及时协调、联系相关方面进行处理。
(9)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
学科馆员需及时掌握电子资源的使用情况,并做出分析评估。评估结果将作为电子资源续订、停订和调整的依据。
第六条 本细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第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  东南大学图书馆
  2017年11月7日